东楼Kappa女博客第二篇日志:
挑战木子美(2008-11-10 11:10)
关于我的视频,我咨询了律师,好像我不犯法啊!貌似传我视频的,和传播我消息的人犯法啊!律师说,我可以诉诸法律手段保护自己,我想既然出名了,那就好好珍惜这名气吧!
总比芙蓉姐姐好吧!长的那么难看还要硬说自己漂亮!反正我还是比较上镜的,以后没准哪个导演找我拍戏呢!出名要趁早啊!
最不行,我可以学习木子美啊!写写自己的感受之类的,赚个点击率也可以!没准哪个网站还邀请我做客呢!
只要出了名,啥都好说。阴差阳错的让我出回风头,我也就默许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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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有个人想自杀,因为这个明确的目标他活了下来,并且活了很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