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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梅园猥亵门事件谈判全记录

1楼 2008-10-31 21: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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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是受害者的家庭的朋友。对该谈判进行了旁听。

  谈判要点:

  1.海事局对如何安抚女孩没有提出任何方案。谈判中,家属5次说到女孩的情绪非常糟糕,已经无法上学。

  2.个主任对此回应“孩子的确是最大的受害人,现在是最主要是你们要注意,小孩子的曝光,不要影响生活”

  2.林某至今没有表明态度。在家属询问X局长有没有任何态度表明的时候,2个主任表示不管林某有没有表明态度,局里都会追究。在我们再次询问“我们想知道,他是不是和你们说了他的立场,我们的孩子现在这样了,他没有表明下态度吗?”

  2个主任表示他们也只是代表局里,不是这个人,而现在应该关心孩子不要被曝光,才是最重要的。他们也是早上才知道这事情,并不清楚,但家长说,这2个人在早上9点就已经和他们联系说局长要求他们来慰问。

  3.处罚方案雏形未现

  当家属询问对林某的处罚时,女孩的母亲说“孩子的心理受伤是永远都不补偿不来的,但是我们希望做恶的人得到应有的惩罚,我们也会心里好过一点,对得起孩子一点”

  女孩的父亲说“这个人,还是58岁的老党员,一出手,就说1万块买断这事情,平时有多少钱呢,态度这么嚣张,是不是之前就已经做过很多事了呢?这样的人,会不会被严惩呢?”

  主任表示我们是个法制的社会,肯定会有相关的法律对这个事进行处理后,但就处理的方案,时间一直在回避,说“你们的顾虑,我们回去会汇报给局长”

  4.林某当晚威胁“以后等着瞧”

  林某在事发当晚叫嚣“你们以后等着瞧,整死你们”,孩子的父母对这句话印象非常深刻

  在谈判的过程中,保护家属和孩子被打击报复的问题,也被家属屡次对主任和派出所代表提起。

  主任呵呵一笑,表示这样的事情不会发生,派出所的代表也表示,他们会留意家属和孩子的安全。

  但对具体如何留意,怎么规避这些未来的威胁,几个人并未作出答复。

  5案件被定性为刑侦案件

  在谈判的尾声,刘性派出所代表再次要求孩子进行验伤,孩子母亲担心的说“当时就没有伤痕,如果没有伤痕了是不是就林某没有事情呢”

  但刘姓代表表示,在当晚派出所内,林某已经承认了袭击孩子,并有音频证据,也是证据。

  刘某又说“可能当时他喝醉了,才说出这样嚣张的话”,孩子的父亲立刻反驳“录象里也能看到,他当时神志很清楚,走路很稳”

  刘某说“这个看不出来,但不影响定案,这个案子是刑侦案件了。”





  本贴于 2008-11-01 20:03:35 被【論壇大叔】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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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8-10-31 21:23:01
 主任呵呵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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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因业重难挣脱,不是如来要困我,若能解得三世缘,方证佛法得正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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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8-10-31 21:31:58
猥亵妇女儿童罪是属于告诉的才处理,意思就是只要被害人指证公安部门就应该立案。
可是现在犯罪嫌疑人还在逍遥法外!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
一、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的概念和特征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指违背妇女的意愿,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行为。猥亵儿童罪,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儿童的行为。
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具有以下构成特征:
(一)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二)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或者猥亵儿童的行为。
(三)本罪在主观由是故意。
二、强制猥亵、侮辱妇女罪和猥亵儿童罪的处罚
刑法第237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按照法律林书记完全可以被判至少5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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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骂美国的才是最虚伪的爱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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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8-10-31 21:33:03
【回复 2楼 流浪哲学家92 】:
 主任呵呵一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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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个主任,这个好笑吗?
多阴森~~~
5楼 2008-10-31 21:42:18
伟大的中国人民又一次胜利了。
6楼 2008-10-31 21:44:41
根据党纪对林书记停职处理,一年后(最多),异地提拔重用!(九九不离九点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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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楼 2008-10-31 21:45:34
保护孩子.依法处置林某人.
8楼 2008-10-31 21:47:29
受害家人应该去法院起诉,给孩子一个公道,将这个禽兽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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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8-10-31 21:52:09
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我想知道。
10楼 2008-10-31 21:52:36
行政案件了????


看来要请大侠了。。。。不要给我们老百姓讲什么法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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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楼 2008-10-31 21:53:49
已阅
12楼 2008-10-31 22:01:40
人治还是法制?且看此回分解!!!
科学发展抑或特权依旧?明朝定有公论!!!
13楼 2008-10-31 22:02:24
好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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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2008-10-31 22:04:20
主任表示我们是个法制的社会,肯定会有相关的法律对这个事进行处理后,但就处理的方案,时间一直在回避,说“你们的顾虑,我们回去会汇报给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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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看错吧,这就是法制社会,“汇报给局长处理”,要是局长也是个恋童癖呢?
15楼 2008-10-31 22:08:40
帮顶~~~~~~~~~~愤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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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2008-10-31 22:10:11
该出手时就出手啊!风风火火闯九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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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有点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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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楼 2008-10-31 22:11:10
【回复 9楼 enyrw 】:
法律是用来干什么的,我想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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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用来吓唬咱这些没钱没权的小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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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夫/山泉/有点钱!!
18楼 2008-10-31 22:11:16
不要谈判,不要和解。就要依法办事,依法严惩
19楼 2008-10-31 22:12:24
主任呵呵一笑???????MB,还笑的出来。都是一群人渣,官官相护,寒透心了!1
20楼 2008-10-31 22:12:24
行政案件了????

法律是针对老百姓的,高官们没意义。
现代版的,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
21楼 2008-10-31 22:14:10
酒后出真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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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楼 2008-10-31 22:15:56
老子想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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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2008-10-31 22:16:23
刘某说“这个看不出来,但不影响定案,这个案子是行政案件了。”
呵呵!行政案件!罚他喝酒三杯!不!不!罚酒五杯!啊!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啊哈!笑死我了!可爱的中国!
24楼 2008-10-31 22:20:19
这样的畜生就该杀一儆百,否则还会有,太不要脸了,要求严惩,还孩子公道!!!!!!!!!!!
25楼 2008-10-31 22:20:44
有呢个高级厉害的版主,帮忙宣传下这个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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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拥护者,期待着黎明的出现。
26楼 2008-10-31 22:22:11
【回复 5楼 bin493 】:
伟大的中国人民又一次胜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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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笑到最后还不得而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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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谈风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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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楼 2008-10-31 22:22:27
才看见“定性为行政案件”,强奸幼女未遂是“行政案件”,有组织真好,怪不得那么嚣张,最后不过是个行政处分而已,记过还是党内警告?毛都没湿,“敢跟我斗,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其实他说的是实话,虽然难听了些。
28楼 2008-10-31 22:22:40


29楼 2008-10-31 22:22:51
人渣,让他把牢底坐穿,狗东西把他送到疯人院整死他
30楼 2008-10-31 22:23:48
这种事最好直接让当今圣上插手,不然肯定不了了之。
31楼 2008-10-31 22:24:04
中国就是这种狗贪官多了,社会才这样
32楼 2008-10-31 22:24:39
一炒家去年购一处100平米的商品房,开盘价5000元/平米,房屋总价50万元。贷款8成,首付10万。几个月后,他们将房价炒到了8000元/平米。担心没人买吗?他 们根本没打算卖!——他们将房子卖给自己!(当然是以另一个人的名义)。这时房子总价是80万,贷款8成(64万),首付16万,通过转按揭(或提前还贷方式),他将房子 卖给了自己,并缴纳差价的所得税。  
  这时侯,让我们来看一下是什么结果:这个人赚得房屋差价30万(因为是用银行的钱还银行的钱嘛),减去第二次的首付16万和一点点所得税,它已经干拿了14万。而这时 候房子还在它名下!它现在唯一的负担是要还64万的贷款,加上利息,是一笔不小的数目。可这有什么关系,大不了还不起贷款,银行把房子收回去呗?!它还是干赚14万啊。如 果它还能找到买主,即使以第二次的成交价卖(通常还会高,它会给你看购房合同上的买入价),那它至少又拿回了第二次的首付16万。那么这一轮下来它就净赚超过30万。当然 ,这中间会发生一些交易费用,但比起房价是微不足道的。  
  问题就来了:
  一、它们能把房价炒到那么高吗?
  答案:能。根本原因在于,开发商自己主力参与这项勾当。一般而言,开发商在正式开盘之前会有一个内部认购,通过这个内部认购,开发商了解大致有多少真正的购房者。根据 一个并不复杂的算法,它们知道房价炒到多少还有真正的买主,它们以此决定可以留下下多少套房子来进行安全炒作。在大多数情况下,它们至少可以赚到到卖给自己的那一轮炒作的 金额(对应上面的14万)而不漏出马脚,这是因为有真实的交易将这种假交易掩盖掉了。在这一轮中,直接的受害者有两个,一是后续购房者,一是贷款银行;前者要以比先期认购 者高得多的价格来获得一个栖生之地(其实到现在,先期认购价也已经炒上去了)他们从购房之时起的大半生里被开发商及炒家带上了一付沉重的锁链,步履蹒跚地走在人生路上,他 们这一生都被奴-役着;而后者(银行)将承担更大的风险:如果炒房者没有能力再次将房子转手到真实购房者,那么这就造成了一笔烂帐——炒家(开发商)已经从银行拿走了大笔 现金,留下无法转手的房子,更为重要的是你没有任何办法去追回这笔现金,因为这个过程是看起来合法的。森豪公寓虚假按揭金额6亿多元被揭发,不是因为炒作太狠,资金量太大 ,而是他们将炒出来的资金移作它用导致烂尾,如果他们将巨额骗贷款资金的一部分用于这个楼盘完工,这场炒作就会安全地被屏蔽,成为房价攀升的又一支看不见的黑手——大家只 看得见房价飞涨,看不见多少财产落入开发商和银行官员腰包。
  二、银行人员有这么傻吗?
  答案:没有。原因在于,开发商与银行内部人员有可能勾结串通,而参与这项操作的某些银行内部人员决不是希望通过购房者支付贷款利息为银行赚钱,坦白地说,他们或在参与 着分赃——中国的地产商是知道怎么喂养他们的。因此,根本而言,他们与开发商一起盗取不义之财,将风险转嫁给国家银行,而买单的是真实的购房者。一旦真实的购房者无法买下 这个巨单,银行就出现危机。这时候,买单的就是全国人民了,国家必须向银行注资,消除烂帐。国家的钱哪里来?印钞票!结果是什么?通货膨胀,物价飞涨,老百性的钱不值钱了 ,或者说老百姓的钱被抢了,被谁抢了?被国家抢去堵漏了,堵开发商和银行某些官员蛀出来的大洞。这个洞如此之大,堵住了也是一个丑陋的疤,而疼的永远是百姓。  
  三、为什么中国有这样的事情?  
  答案:贪官。中国各种古怪离奇恶心伤感愤怒无聊无奈的事情,都可以归结到这两个字。这两个字,说得学术一点是人事制度。在中国,说无官不贪,虽然有些过,但还是有些道 理的。原因就是,没有先期投入,你根本当不了官。既然下血本爬上去,有不贪的理由吗?法律,在我国有时候是个笑话。法院也是go-vern-ment官员管啊,你不围着他 转,明天你就当不了法院的官,而这个法院的官位是如何得到的啊,不言而语了!所以说,在这个人事制度下,贪官的温床就形成了.而银行官员直接面对金钱,更具有了吸引贪官的 道理。谁都知道,任何一个地方,最气派的都是银行和税务,不要说在里面做官了,光能混进去就是令人羡慕的事情。
 四、房地产对国民经济有推动吗?   
  答案:有;非常大。开发商/炒家和银行将房价炒高,虽然导致房价奇高,但人总得有住得地方啊?!为了买房子住,大家只能拼命工作,客观上推动了整体经济的发展。然而,

经济虽然发展了,创造的财富的分配严重错位:广大拼命工作的百姓发现挣钱的速度远远跟不上房价的攀升速度,在国家一片经济发展叫好声中,人们憔悴不堪,早年白发。他们茫然 地看着不断攀升的房价,不知所措;他们不知道地产商和官僚正一点点地榨取着他们的汗和血。
  五、我们有办法吗?
  答案:有。房价失控到今天这个程度,仍有豢养的专家出来声嘶力竭地辩解,说房价高是正常地市场经济现象。而部分不明真相地人们(个人炒家除外),也被不断攀升的房价吓 怕了,宁愿被套上枷锁,以求一席栖身之地,所以一肆有新房认购,即懵懂趋之。一旦认购成功而且房价又攀高了,算算好象房子还没交就得了十多万,兴高采列,好象捡了个大便宜 。其实你去卖一下,看真有人鸟你么?你们其实不知不觉中给某些开发商和某些银行官员充当了帮凶,同时也是受害者,还在那儿沾沾自喜!你们只不过受害程度轻一些罢了。你被人 打了一拳,另一些人被打了两拳,这你也值得你高兴?真的这样,我只能鄙视你,因为就是你去抢着挨这一拳,才导致另一些人挨这两拳。如果我们都不去参加认购,我相信它们无法 投机,它们无法赤裸裸地攫取社会财富。因此,我向大家呼吁,也希望大家:不要去参加任何形式的认购,不要去排什么号。  
  楼市炒到今天,某些开发商和某些银行官员已经攫走了大量财富,房价已经攀高,房价泡沫已成事实。我们现在要做是戳破这个泡沫,我们拒绝在这个巨大泡沫上构筑我们的悲惨 的受人奴Yi的人生。因此,我向大家呼吁,也再次让大家明白:如果我们可以暂时不买房子,就不要买,暂时维持现状。我相信,大家如果这样,只需要半年到一年时间,这些阴险 的开发商和某些银行贪官就会原形毕露:首先是银行大量坏帐,国家银行出现严重的经济问题,如果这个问题不予清查,将严重影响其他利益集团的现实利益(记住,除了开发商和银 行,还有很多利益实体),一旦赖以依存的国家经济出现问题,这些利益集团就会强烈反应。7.他们将动用司法机关介入对坏帐的追查,逼使银行官员受审供出受贿内幕,进而追查 到行贿的开发商。按照惯例,这些开发商将上串下跳,开始血本收买追查官员,但由于这些官员代表更多集团的利益,因此多数不法开发商将面临绝境。部分不法财富将被追回(如果 它们还没有挥霍完)。更直接的是,房价将趋于基本合理价位。
  什么是合理价位?就是用双手勤劳工作的人们——他们是社会财富的真正创造者,可以买得起住房,贷款不会压得它们一生直不起腰,在他们工作之余还能有心情逗孩子,在上班 路上还能露出一点笑容……这些本来都是基本的生活水准,可是都被开发商和银行官员无情地毁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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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暗的拥护者,期待着黎明的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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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楼 2008-10-31 22:25:46
为什么法律面前“官”和“人民百姓”不平等?
平头百姓触犯法律了,就依法定罪,当官的触犯法律了就只停职,不依照法律给予处罚!
这还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嘛?

纵观近年来发生的当官的触犯法律的案件,有几个当官的被法办了呢?
在官员面前,法律就是一纸空文!

总结,法律是给老百姓制定的!对当官的不起作用!

可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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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2008-10-31 22:27:15
太牛了。这个都可以搞来的啊。。。。

当官是干吗的。。。人民的公仆?暗地里牛一下也不知道。当面这样子。也太TMD不是个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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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爱世人
37楼 2008-10-31 22:28:44
官风以这样~这个世道真是~~~唱首歌轻松下~起来起来起来~我们万众一心~冒着………………省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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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楼 2008-10-31 22:29:24
这种人都能做官真TMD是什么社会来的,纪检的干什么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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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就华人世界优秀品牌!
39楼 2008-10-31 22:29:40
这一次所有的网民朋友们都要关注整件事情最终审判!
看看我们的国家、我们的法律是否包庇这些坏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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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楼 2008-10-31 22:32:27
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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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娘的勃客革命...客官.. 勃的要有硬度..顶的要有力度..!!
43楼 2008-10-31 22:33:18
乍一听跟念新闻稿一样,仔细一听加了不少私货进去,这是不是所谓的歪嘴和尚?
出了这种事之后要影响?要正面的结果?要负面效果越小越好?

对这两个受害人的家长讲这些干什么?
什么时代了?透明时代!遮掩会遮出神秘感来的!
蠢!
44楼 2008-10-31 22:34:26
让他家的女儿去酒楼吃个饭.我来当"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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