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笔者今天在工厂里面上班的时候,在无聊的时候,里面的工友正在和另一个工友讨论劳动法,突然在这个时候一工友的话,震惊了笔者,那话至今还在耳边想起,他说:“中国的法律就是为富人而建的.....”
笔者本不应该在明天我党生日的时候,写这篇文章的,但又不得不写,法律?到底是为穷人还是富人而建?笔者一直都在想这个问题,可能穷人会说那是为富人而建,富人会说,那是为穷人而建,看看那些法律那条那款不是为穷人着想的,笔者还是觉得,在法律面前人人是平等的,不管你是工人还是公务员,只要沾上法律这神圣不可侵犯的东西,你都会被“它”的强大而吓倒,在我国宪法中有一条是说,“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在现实生活中,笔者深切的知道,一切都不是我们想的那么简单,例如有的人一生下来就是富人,有些人一生下来就是穷人,这平等吗?不平等,可能是不可能平等的,虽然法律上说平等,但此平等非彼平等,大家都应该知道这个道理,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其他的国家,都是一样的。
还记的《权利法案》被修改的时候,里面的一些贵族为了他们的利益,坚决不修改其中的一些条款,但随着农民和市民的反对,最后还是不得不修改了其中的法律,其中人人平等就在修改的范围内,直到今天,欧洲乃至美洲都依然都在参考其中的法律条款。
笔者仔细的分析了下,为什么那工人要说出那话,原因有三,第一:笔者工作的那厂存在的一些违法的事情,例如,今年实行的新《劳动法》其中的一条说,在企业等工作的员工必须买社保,可在这厂呢?从没听说过给那个工人买,连最简单的医疗保险都没买过,这才导致了他们说这话的原因之一,第二:还是《劳动法》,笔者在这厂了解到,这里的工人他部分都是四川籍的,有的来这里工作几年了,企业都没给他们签过劳动法,第三:福利待遇上,他们在这里每天工作十二个小时,只能领到微不足道的一千多点,可大家在想想一千多是怎么来的?每天加班才能拿这么多,不加班的话,只能拿900,拿了第一个月后,第二个月你就不用来了,企业会把你辞退,因为你经常矿工,其实他们都没矿过工,企业所谓的矿工就是没加班,笔者遐想,这难道就是改革开发带来的伟大正果吗?我想不是吧,怎么感觉企业还是没把农民当成人的看待,而把他们当成了赚钱的工具,真是莫大的悲哀啊。
到底法律是为谁而建立的,笔者的思想开始模糊了,不知道?真的如工友所说的那样,是为富人而建的吗?笔者信与不信总在脑里徘徊,不知道如何抉择。
本贴于 2008-07-01 00:00:36 被【李诺言一世】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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