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泣哭的灵魂再叩问?

1楼 2008-05-08 22:09:07
泣哭的灵魂再叩问?天理!!公德!!
2004年9月24日,我女儿安朝凤与单位同事等5人自驾捷达车到北京旅游,下午,由北京上京沈高速公路返回唐山,当车行至京沈高速公路91.2公里处,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在没有发出任何警示标志,没采取任何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擅自打开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带门锁,违法横穿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突然间横穿高速公路时撞击到正常驶来的捷达车,当场造成两人死亡,我女儿送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另两人重伤.当时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司机兰基伟见状非但不报警,不及时抢救伤者,反而弃车逃离现场。惨案发生后(此路段属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管辖)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执法人员与京沈高速公路领导人串通一气,瞒报事故恶意撒谎,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违心的编造成莫须有的大货车. 草菅人命耍无赖!!天津市公安局交警执法人员逾期半年多才作出了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年定书故意违背事故真相,自欺欺人,奇怪的是责任认定书只口头传达,不依法正常地交给死者家属. 至今我手中除攥有一张我女儿的死亡证明外,别无证据! 天津市公安局执法办案人员故意不依法办案. 致使我不能够通过正常的法律途径争得公正. 由于事实,证据清楚,几年来我多次上访!天津市公安局某些执法人员却一直以正在做肇事单位的工作为借口,敷衍了事.不顾及天理公德,执法故意不作为!
我女儿在京沈高速公路上被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违法夺去生命三年半多.至今京沈高速公路的领导人视中国人的生命如儿戏,以仗天津公安,及外资老板撑腰!昧着良心几年来一直不管!不报.不道歉!京沈高速公路工程专用车司机兰基伟肇事逃逸后没受到任何处罚,保护伞罩着,直到现在仍一直从事驾驶工作.法制国家!!违法伤害人命不负责?.创建和谐社会,世间不能不讲道理!交通法也是法,老百姓的生命也是生命!我们中国普通老百姓的生命应该得到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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