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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起广泛争议的贵阳六中学生孟超杀人案日前一审有了结果,据《南方都市报》报道,贵阳六中女教师与两男生三角恋引发的杀人案,于4月23日在贵阳中院有了一审结果,18岁的男生孟超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对此,死者何小厉(化名)家人认为“判决公正”,而孟超父亲表示“始料不及”、“悲愤交加”,正委托律师提起上诉。

  

  两个风华正茂的孩子,因来一场不伦之恋,造成两个家庭的悲剧。死者何小厉去了,孟超真的也要跟着去吗?看着两个花样年华般的少年就这样结束他们的年轻的生命,让人不禁心生唏嘘。在唏嘘之余,有几点疑问在心中缠绕:

  疑问之一,孟超真的需要判处死刑吗?

  欠债还钱,杀人偿命,在国人的眼中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因此,孟超被判处死刑,映证这一说法,符合大多数的心理诉求。具体到本案,我们要问,孟超真的有判处死刑的必要吗?我们可以理解何小厉家属那种失子之痛的悲愤,也理解那种对犯罪人手段残暴的痛恨。但是,如果真的将孟超置于死地,就能给何小厉亲人以心理的安慰吗?要知道,何小厉和孟超还是两个心智未熟的孩子,在这个事件当中,他们才是真正的受害者。虽说从年龄上,孟超刚好18岁,可从心理上来说,他们并没有成熟,不能对自己的行为有着正确的判断,而处以极刑,合适吗?

  疑问之二,孟超判处死刑符合法律的精神吗?

  当前,许多国家都在讨论死刑的存废问题,我们对这个问题的思考依然存在。我们国家的立场是贯彻执行“保留死刑,严格控制死刑”的刑事政策。最高人民法院在去年9月发布的通知说,“要求坚持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针对死刑这一最严厉的刑罚,决定特别强调,必须严格执行法律,准确惩治犯罪,慎重适用死刑,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案件审判质量,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对于一个心智未熟的孩子,尽管他犯下杀人罪,但适用死刑,还是让人觉得有些过于严重。在这样的个案面前,我们的法院应该多一点悲天怜人的人文关怀,着眼于一个年青人的未来,而不是紧盯着冷冰冰的法律条文,作出冰冷的判决。

  疑问之三,社会公众真能接受这样的判决?

  作为一个个案,它有其发生的特殊背景,同时也反映出社会、家庭、学校教育在许多方面存在的问题。对这个案件的大致情况作了深入的了解之后,我们的心情是沉重的。法院的判决应该对这些因素有所考虑,而不能把社会、家庭和学校所犯的错误让一个人的生命来承受。当执行死刑的枪声一响,是不是所有的问题都步入尘埃、烟消云散,不在有人追问?

  法院的判决要充分考虑维护社会稳定的实际需要,充分考虑社会和公众的接受程度,对死刑的适用条件是,“对那些罪行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危害极大,罪证确实充分,必须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坚决依法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这些因素在判决时是不是得到了真正的考虑?

  疑问之四,法院独立判案的精神是不是得到体现?

  在中国这样一个由人治社会向法治社会转变的过程当中,人们提出这样的质疑是有理由的。早前就有一些帖子在网上流传,对案件发生之后一段时间之后媒体失声,而在一审即将开庭前大规模报道案件提出质疑,认为有借新闻舆论向法院施加压力,干扰法院独立判案之嫌疑,而一审判决偏重似乎是应证了这一说法。案件发生在贵阳,审理此案的地点也在贵阳,如果再去猜测两个家庭的社会关系,以及为这个案件所作出的种种努力,就会给这个案件打上复杂的烙印,也会让法院独立判案的精神受到社会公众的质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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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于 2008-04-30 11:15:23 被【黑脸儿兄】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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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是一面镜子,在镜子里认识自己,是头等大事.---尼采

恭喜!本帖被黑脸儿兄@-0VZf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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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8-04-29 10:36:00
杀人偿命,没啥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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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容万物,海纳百川
3楼 2008-04-29 11:43:54
杀人是事实.那个淫/毒妇不能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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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中国.非马甲.
4楼 2008-04-29 17:17:13
法律与道德的界限没有分清的制度下的产物
5楼 2008-04-29 17:19:24
从法律上讲,年满18周岁就是完全刑事责任能力人,不能再说什么心智不成熟,另外要看具体个案的情节,犯罪嫌疑人有没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和减轻刑罚的情节,如果没有的话,应该判处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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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远的大话,永远的高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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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08-04-29 17:23:54
死刑没错。
7楼 2008-04-29 17:44:41
留着给社会也带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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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念成魔,一年成佛。满屏荒唐言,一把骗人泪。独自去搞笑啊,拒绝你骚扰~~为你去搞笑啊,搞笑搞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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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2008-04-29 17:47:16
【回复1楼 商略0312 】:
必须判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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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决反对贪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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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8-04-29 17:52:31
判个62年吧,至少家人有个安慰,请何家开开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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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想这一次远游 就能忘记你秀美的双眸 就能剪断 丝丝缕缕的情愫 和秋风也吹不落的忧愁 谁曾想 到头来 山河依旧 爱也依旧 你的身影 刚在身后 又到前头
10楼 2008-04-29 17:54:41
能不死,尽量不死吧。何况是个孩子。死了,受害者不能得到事实上的好处,而我们又失去了一个少年。杀人偿命,也要具体分析。古话不一定全有道理。现在执行死刑国家比较慎重,相信也盼望会处理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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淡泊何以明志,宁静未必致远。
12楼 2008-04-29 18:00:38
杀一个可以挽救无数!
13楼 2008-04-29 18:01:14
我还是认为不该判死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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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里有压迫,那里就有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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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楼 2008-04-29 18:11:49
刀下留情1

由教师引发的案件,教师也要分担一些责任.学校和社会也有教育的责任,还是赔一

点钱买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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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谷
15楼 2008-04-29 18:16:09
楼主好像没有为死者想过,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你的生命宝贵,别人的命就不是命了?就是这种伪善造成了今天社会秩序的混乱,让很多本来应该死的恶徒逍遥自在,祸害善良的百姓,别假仁假义了。
16楼 2008-04-29 18:20:14
不杀他留着他祸害,典型的杀人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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烤填鸭的本意不为食,而是帮你吐出让你发胖的填充物,使你健康起来,一击冲天,摆脱被食的命运,去享受自由翱翔的乐趣。************** 如果你习惯于狗的安逸,请你不要诋毁狼的自由。
17楼 2008-04-29 18:29:19
不要杀了!
19楼 2008-04-29 18:37:34
让杀人者终生忏悔,
要比杀了的好.
毕竟他还年轻.

死者已矣,
让她的灵魂得到安宁.
阿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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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楼 2008-04-29 18:47:42
【回复1楼 商略0312 】:贵阳六中学生孟超杀人案,引起案件的特殊性,再一次把有关“死刑”这一司法界关注了多年的问题,摆在了人们的面前。那么,您认为贵阳六中学生孟超该判死行吗?本帖置顶讨论,感谢商略0312为时坛赐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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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时常提醒自己:不要以为自己的活法比别人高明。 我也常常告诫他人:别以为别人的活法比不上自己。 依据:每个人有每个人的活法。 结论:平淡而自然地活下去。 QQ:125698428 E-mail:heilianxiong@163.com
21楼 2008-04-29 18:52:39
人太多,刑法应当再严些.
很多垃圾应当烧掉.
22楼 2008-04-29 18:58:46
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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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楼 2008-04-29 19:20:45
判决孟超死缓才真正符合法律精神。
生命只有一次,至少法律应该给年轻人一个重新做人的机会。

为什么在当今中国,一个老百姓犯罪被判重刑的机会远远高于官员同罪被判决的刑罚?
24楼 2008-04-29 19:32:34
废除死刑的种种议论,已经引起中国司法界的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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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fellow chinese peoples, ask not what your country can do for you, ask what you can do for your count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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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楼 2008-04-29 19:40:48
该判死刑
26楼 2008-04-29 19:41:47
死刑合理不合情,为什么不判无期呢?也给人家一个希望啊。
27楼 2008-04-29 19:52:45
杀,该杀。
28楼 2008-04-29 20:09:04
该杀,他杀人的时候为什么不想想,那是条年轻的生命呢,留他是祸害.
29楼 2008-04-29 20:37:37
法律和道德的约束有时是矛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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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楼 2008-04-29 20:53:03
【回复1楼 商略031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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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做主,不投票;我当家,不决策。盛衰由他乱鼓捣,兴亡笑我闲操心。----原创《采桑子》:人生从未象首诗.求名向东,求利向西.混口饭吃笑嘻嘻.百年能干多少事?善待妻子,善待孩子,为国为民在其次。
31楼 2008-04-29 21:09:08
如果是无期也就足够了!
32楼 2008-04-29 21:15:51
是很可惜,但法律是针对案件的社会效应,如果这次真的不判死刑,那以后怎么判?以前的类似案件怎么办??
家属还是节哀顺便吧,
33楼 2008-04-29 21:17:42
他杀了人,就该死刑,现在光棍这么多,少一个也少点压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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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R>  极目万里江山, <BR>  何处问英雄!
34楼 2008-04-29 21:30:37
判不判是法官的事,我们无权干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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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商务网http://www.35863.com/免费注册 免费发布商机
35楼 2008-04-29 21:32:10
【回复26楼 涩涩青柠 】:
我觉得应该这样~无期会好一点~
36楼 2008-04-29 21:33:08
【回复32楼 kongk007 】:
也是~法官要考虑很多的……
37楼 2008-04-29 21:43:04
不敢苟同LZ对死刑的看法。
世界对死刑的看法另当别论,单就中国而言,死刑是绝对需要的。
当一个国家的公民素质高到一定程度之后才可以讨论死刑存续的必要性。
而像中国目前的状况:盗匪横生、道德沦丧、笑贫不笑娼、官员贪污、
警匪一家,正当乱世,当用重刑之时,应当多倚重死刑的威慑力。
对于刑事犯罪应当采取能往死刑上靠就用死刑的原则。首先应该打击
刑事犯罪的气焰。当然若用这种原则的话,对于审判机关的素质要求
也高,以免出现冤案。
38楼 2008-04-29 21:47:50
【回复 15楼 nankunlun 】:
楼主好像没有为死者想过,人的生命是最宝贵的,你的生命宝贵,别人的命就不是命了?就是这种伪善造成了今天社会秩序的混乱,让很多本来应该死的恶徒逍遥自在,祸害善良的百姓,别假仁假义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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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楼 2008-04-29 21:50:28
不敢苟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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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要怪风吹的头发散乱,不要怪影子随意摇摆,要怪,就怪自己的心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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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楼 2008-04-29 21:54:10
是否有些残忍啊?应该判个死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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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我想要学的你又教不了我,我要这天再遮不住我眼,要这地再埋不了我心,要这众生都随我意,要那诸佛都烟消云散! ------《悟空传》
41楼 2008-04-29 21:55:00
全面分析腾讯2008年大规模丢号事件,十五问马化腾先生,腾讯为什么哑了?
一、先简单说一下我的情况,
2008年4月中旬:我的5位40多级会员+70多级宠物的QQ,第2代密保被改,申诉了很多次,也传真的很

多次,腾讯始终拒绝我的申诉,并说我的号码有争议,有人能提供更全面详细的资料,所以不能通过我

的申诉。
我在这里说说我的情况:本人是2003年购买的此号码,当时是腾讯自己唯一一次非网页申请模式卖

QQ号码,当时叫QQ大礼包,里面有很多东西,还有一张QQ5位靓号卡,卡上有QQ号码和密码(自然是原始

密码),同时我当年启用这号码时的注册资料,证件号码显然不会登记错。别的资料我想提供得再多也

没用,就打个比方,你拥有一套住房,不过中间发生多少事情(租呀自己住呀....,你有房产者加你的

身份证,房子就是你的。但为什么到我这儿就不行了,我不明白。
目前我已经试了很多办法,但不行,客服告诉我可以找本地网监或打官司,说这是我的权利,我肯

定会去试的,但不知道结果如何。
够惨吧,真的虚拟世界,我就对这一样东西在意,本人以前玩传奇,掉过几次号,也很值钱,但从

来没有过这些想法,掉了就掉了,能买回来能挣回来,就行了。但这个号码,对我意义真的不一样,玩

了这么多年,上面好友超500,邮箱有重新备份资料,现在全没了。唉,就说到这里,进行下面的话题。
二、先向版主汇主一下,如果这篇贴子不符合贵网站的要求,属于被删行列,我希望能提前跟贴联系,

或QQ:39682344联系. (打着帮我找号,加我QQ,问这问那的人就免了哈,谢绝骚扰)
三、下面是我对最近网上各大论坛各种言论的一个汇总,说得好与不说,请见谅,水平有限,有很

多内容是直接引用,向原始作者说声对不起,想必你也不会介意。
2008年4月丢号事件.是一起蓄谋已久的强制回收号码政策!对于本次大规模丢号.经过长久详细观察

和分析.回味数回.让人寒心:
如果你关心.如果你在意.如果你尊重写者的心情.请把以下内容读完.
1、,回收号码的特征表现为:这次波及丢的号码实在太广.各类号码都有,回收号码的方式十分让人

无法理解.号码自动变成2代保护.安全手机自动取消.QQ个人说明无异常变化。
更可笑的是,我有一次用2100440(无保)去登陆官网Q吧回贴,2个小时后,就登陆不了了,无保直

接变2代,不知道可不可以理解为该号码由死缓变为立即执行。
2、如何正确回避QQ被回收的防备要点:
同一IP不得大量大陆登陆QQ号码.不得大量改密.是2代保护号尽量使用手机改密.证据不足者切勿上

预设安全期.特别是在家上的宽带用户要尤其注意.你的电脑在最近三个内登陆的号码都有可能被强制变

保.这次针对同一IP登陆超10的号码可以追踪到你前几个月的登陆行踪而进行回收。 单位用户(越大越

危险)可能就不好说了,局域网再大,对外也是一个IP,读者自己去理解。
3关于反申诉:
对一手申请的号码被回收者.申诉百次.保证被拒绝百次.把客服电话打到手软都没用.原始密码.申请

时间.地点.个人身份认证身份证信息传真.不会用丝毫用途.答案永远只有一个:请提供早期的号码资料

再次申诉!(请不要怀疑.我可以立誓保证),我唯一的希望就是丢的号有5位靓号卡,但同样被拒绝的申

诉,因为客服说号码有争议,有人能提供比我更详细的文字数字依据(抱歉,假设有这么一个跟我有争

议的人存在,我只能说他提供的依据只是数字和文字,他敢提供传真件,原件吗,他或腾讯,敢让这人

跟我当面对质吗)。
4、我可以归跟为这次丢号是由于内部的数字号码资源越来越稀少.是为QQ未来的5.6.7.8位号码做到

数字协调.让未来的QQ号码在针对数字长短好坏心理普遍而不被数字诱惑导致盲目垄断和交易的重大高级

计划!
我可以确认这次丢号并非木马所致.如果是中毒,下马的人只能获得你的部份使用密码,怎么可能通

过申诉修改密码保护资料?就算是黑了腾讯的数据库,但证件号码和初始密码是黑不了,玩家也应该有申

诉回来的希望。试问一下,如果你是这个超级黑客(假设存在这个黑客),你一下拿到这么多资料的历

史使用情况(玩家记录再充分,也没电脑里的记录详细),你是急急慌慌的全部申请为2代保护,还是细

水长流,慢慢处理(有很多还是无保号呢),估计大家也应该明白了!而3月的限制异地修改密码本是对

这次回收号码做好铺垫.这样更能体现号码被黑改不了密而被盗号者申诉成功的假设性!事件属高层机密

`消息内部已成上层机密化!这次大规模变相改保收号已经完全可以看出TC公司已下定了决心了.官方现

在暂时无任何对于这次事件的公告解释.如此隐蔽专业.更不怕导致的Q界舆论和社会投诉.他们打击了众

多QQ2手交易人.TB大量用户也将受牵连.他们的非常手段已经再开始告诫我们:QQ是属于他们的.里面再

敢乱在QQ市场捣乱.会很惨的!这次回收将变更一个局面.这只是一个开始.在未来的QQ世界里.QQ大户会

渐渐的迷失方向`寻找新的2手代言.而我们追求的QQ酷号`也将被公司淡化为国际的MSN.最后通讯的王者

依旧还会是TC.只是未来会缺少了些从前玩号人活跃的影子~
四、现在据各大论坛汇总消息,此类贴子很容易被删,在腾讯官网Q吧,内容储蓄一点的,一般被锁贴,

说话不客气的,很快会被删,回复得太多的登陆QQ,则取消你的回贴权利(是不是有点搞笑). 在163网站,

我已经被删6次贴子,甚至封了我ID的发贴权利,后来据说他两关系比较好。
呵呵,不过网络很大,我会继续努力,我有可能放弃这个号码,但绝对永远不会放弃以游戏娱乐的

心态,在网上长期揭露此事,直到腾讯公司有官方正面回答或有媒体下面介入(CCTV最好啦,就是不知

道有没有机会说一说“感谢CCTV、感谢.........TV”
五、今天在网上搜索到一个十二问马化腾,我把内容精华综写一下,转发,请原作者别介意。
1、请问马化腾先生,您是否十年都用的是同一台电脑?
  2、是请问马化腾先生,您是否做的到这十年来的某一天你曾在何时何地吃过何物,这十年来你填过

什么表格,你都能记的非常清楚,就算记性记不清楚,那您是不是会带个小本子记下来保存着以防以后

有用啊。
  3、是请问马化腾先生,您的电脑就算用了十年,那是不是从来没让它尝到过什么叫木马什么叫病毒

的滋味啊。如果是的,那么自然不会跟我们这一般蠢货一样干过格盘啊,重装QQ啊的蠢事了对吧。
  4、是请问马化腾先生,您的电脑上是否有保存98年起到现在的历届QQ版本,并且现在还可以以它们

登陆?如果是的,哦,那我太羡慕你了,我要是有您以上几条的一半,我就利马把我家电脑卸了抱到腾

讯去申诉我的QQ,因为这才叫铁证如山。
  5、请问马化腾先生,关于曾有人大代表指出您公司的QQ游戏货币同赌场筹码性质相同有何看法。我

知道,象什么麻将啊,唆哈啊,同花顺啊,这些澳门赌场里都有,只是它的筹码是摸的着的,您发行的

游戏币只是看的见的。不过你们总归来说是一样的,谁输谁赢不重要,收税才是您关心的,对吧。也不

高,才每把5%。
  6、请问马化腾先生,您送某高官的那个QQ原始申请人是谁啊?所送号码乃几位啊,是不是98年就申

请了的啊,我可不可以向您举报他不是原始申请人啊?如果不是,那么可不可以把他每月所交靓号费用

凭条给我们看看?如果他丢了那个QQ,是不是也要写申诉表?
  7、请问马化腾先生,您的财富通性质应该跟银行帐号没什么区别吧。那么您有见过银行私自回收用

户帐号的吗?
  8、即使这次这么大规模的号码被篡改DNA事件跟您和腾讯管理部门没有关系,那么您认为你有义务

和责任追查,公布,解释给用户吗?
  9、您经营公司十年了,那么起码同一时间段大量用户针对同一问题的反馈是很严重的您不知道吗,

如果不是您坐主的,那么就是有人打你家孩子的主意了,他偷了你家孩子的出生证您怎么就当没看见呢


  10、您是否派有外派人员到各个主要论坛比如这里,作为您的代表来指出我们这些失去号码使用权

的用户就是那些干了苟且之事的歹人。如果是的,那么请您把我们交易号码时打的广告(要以我们申诉

的QQ发布才行)还有我们在那个什么米论坛里发布过什么交易信息,当然还有我们交易时的资金来龙去

脉证明拿出来。如果这些摆在我们面前,那么我向您保证,我们很多人都会安静的在家里面壁。哦,对

了,忘记说了,如果下次派人来,请派个有点法律常识的,谢谢。
  11、如果您的动机是为了打击号码交易,保障您腾讯的利益,那么我能理解,但是不解的是,这应

该是去抓那个米什么论坛制作维护人员才对吧。您收我们的号是凭的什么呢?
  12、您的客服回复我贵公司绝对不会有干偷窃用户数据或原始资料的人员存在。那么请问,您公司

网站最下面那里的阳光工程,也就是广东互联网协会网站里公布过的以前曾经有离职腾讯工作人员在离

职后马上利用曾经同事的职务之便盗取用户资料用以牟利,还被您公司给抓了呢,您不记得了吗?既然

有过前科,为什么现在能这么自信不是呢?
我补充2问:
13、请问马化腾先生,贵公司为什么如何牛B,只认深圳网监,而不认其他地方公安局网监协查函,

向你们发个函,还要通过深圳网监转,够牛B,比盛大陈天桥先生还牛B,陈天桥先生可以任何正规协查

函都受理。
14、冒味问一下,我带上身份证和靓号卡,来贵公司4楼客户部旅游的话,你们会不会仍然坚持说“

对不起,有人能提供比你更详细的资料,但我们不能告诉你他是谁”。
15、通过法律渠道,你们会不会。。。。。。。。。。。。。。。。。。  
  散打一句:有人曾经问过一个傻问题,我们死了之后我们的QQ怎么办啊? 我现在可以回答这个人:

“别担心,你走了还有马总呢!”是吧……
六,咋晚有位朋友加我QQ,谈了2个小时,内容很多很杂,涉及几个敏感问题,但坚持不方便回答,

我也不完全等同他的观点,我把聊天内容缩减为几个问题,仅供大家探讨(再次申请,我并非赞同他的

观点,不要随便给我上纲上线戴帽子)。
1、该朋友百分分肯定我通过我准备实施的几种解决办法(包括网监发协查函、发律师函、到腾讯总

部旅游)绝对无效,因为没人成功过。
2、政府被TX打压
3、该朋友反问我“如果TX迁出深圳,后果是什么”
4、要想能找回号码,只有团结起来打官司,单干肯定不行,这是唯一的解决办法。
以上4个观点,仅供网友分析讨论灌水,千万别灌到我头上,怕怕。

再次恳求版主,不要删我的贴子了,如果真有不适合的内容,请跟贴联系我,或发邮件,或加我QQ:39682344

相关链接: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638757/244/06/02/0_1.html(中华网/48000流量)
中华网为主论坛,请走过路过,勿忘顶顶,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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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bs5.news.163.com/bbs/society/73567099.html
http://tieba.baidu.com/f?kz=358930518
http://bbs.cdqss.com/thread-332286-1-1.html(成都商报)
http://bbs.scol.com.cn/dispbbs.asp?boardID=41&ID=205628(城市论坛)
http://finance.21cn.com/news/cjyw/2008/04/23/4637339.shtml
http://antiqq.org/index.asp?action=frameon 反腾讯网
42楼 2008-04-29 21:56:21
不死刑?前段讨论了彭宇案的后果,现在又来孟超案了?那好了,以后刚满18和未满18的都放心杀人吧,会有黑社会请你们做杀手的,反正不死,钱也不会少.
要有这个不死的例子,大家以后看到未满18岁的人都小心点,我们惹不起啊,别人杀你不用死的,死了白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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