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人大代表,杜达乡第六届`第七届`第八届乡人大代表.杜达乡杜尔门沁村第七届村委会主任.我村在2002年与稻香村合并,我是稻香村原村主任.稻香村有人口1000人.杜尔门沁村有人口6000人.杜尔门沁村第六届村主任花十多万元请客与我竟选第七届村主任都没竟过我.可想我在村民心目中的地位.我于2005年10月28日当选.我们杜尔门沁村现有人口近7000人.是黑龙江省较大的行政村.村民生活水平较低.因本人多次向上级领导反映杜达乡政府违法占用基本农田,非法在江东洪河村草源上开荒种地6000亩.乡政府每年向杜尔门沁村原村委会索要大米若干`每年索要25000元人民币等情况.富区区委`杜达乡党委在我村两委班子健全的情况下,任命我乡罕佰岱村党总支书记迟杰(60多岁即是公务员,这年龄也该退休了)为乡党委委员,杜尔门沁村第一书记.到我村后就着手非法罢免我村主任职务一事:
一.2007年12月23日村党总支`村委会擅自停止我村主任工作.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 > 第十一条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村民直接选举产生.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有关规定.
二.2008年1月16日交到村委会的要求罢免村主任的签字录中多数村民的签名是被逼迫签名和虚假签名.
三.选民名单应在罢免投票日前20天公布,可村委会到选举结束也未公布选民名单.违反了<<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第十一条的有关规定.
四.2008年1月24日公告启用罢免程序,时间定于2008年2月2曰,公布的罢免时间仅10天.违反<<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第三十一条第二款村民委员会或乡人民政府应当至少提前15日公布罢免投票的时间`地点的有关规定.
五.罢免投票村设一个固定票箱,13个流动票箱接受全体选民投票,严重违反了<<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第二十条第二款的有关流动票箱仅限于确无行走能力不能到中心会场或投票站投票的选民使用的规定.
六.2008年2月2日,上午九点开始.下午十三点五十九分回到村中心投票站四个流动票箱,工作人员就开始开箱计票.其它流动票箱陆续回村陆续开箱计票.到第十三个流动票箱回村,时间是十六点三十六分.开箱时固定票箱应在投票.而且工作人员在划票处督选.到十六点五十六分固定票箱开箱时,距第一次开四个流动票箱近三个小时.违反了<<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第二十五条投票结束后,所有票箱应于当日集中,当众同时开箱,公开唱票和计票的有关规定.
七.选举中一人可代选7~8张选票,违反了<<黑龙江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 > 第二十三条第三款的每个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1人的规定.
八.选举当日耒村三十多名警察和村的工作人员诱导选民划"0"罢免,在稻香屯的三个流动票箱在回村途中工作人员一次就投入50多张选票.
请问这样的罢免是否有效,这就是中国的民主吗?
黑龙江 齐齐哈尔 富拉尔基 杜达乡
韩 全
2008 2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