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基本观点是:改变目前应试教育、升学竞争愈演愈烈的状况刻不容缓,需要党和政府痛下决心、铁腕治理,从社会观念、社会环境的改变入手,以政策设计和制度建设为重点,强化教育督导检查和教育法制建设,内外并举,形成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格局。具体建议如下。
1 、改变教育观念,形成全社会重视素质教育的社会价值观,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
实施素质教育,首先要从治理片面的社会价值观,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入手。要使全社会深刻认识到:素质教育的理念和思想,已成为世界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真正重视教育,就要确立起素质教育的观念:通过教育提高人的综合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通过教育使下一代健康成长,学会求知、学会做事、学会共处、学会做人;通过教育,提高整个民族的自主创新精神和创新变改的能力。因此,素质教育关系着国家兴衰、民族未来、事业成败,事关现代化建设的大局、整体和长远。
然而目前政府、社会、家庭甚至是教育系统自身,认识存在着巨大的距离与障碍。很多人认为,素质教育只是一种教育的美好理想,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文化、教育现状相差很远,搞素质教育是好高骛远,搞应试教育才是脚踏实地;还有人认为,素质教育与应试教育并不对立与矛盾,不要人为地搞对立,应试教育也隶属于素质教育,应试能力就是一种现代人的基本素质;更有人认为,提高教育质量,就是提高考试成绩,就是提高升学率,没有好的成绩、较高的升学率,就没有好的质量;好学校、好校长、好教师的标准,只能以考试成绩好、升学率高来衡量,这是最直观、最硬实、最客观的判断等。
在政府、社会、家庭中,最核心的是各级党委、政府的认识和态度,严重的问题是教育干部。应从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使各级党委、政府深刻认同素质教育的理念和观点,确立起正确的人才观、教育观、质量观和政绩观,真正赞成而不是反对、支持而不是阻碍、领导而不是旁观素质教育,既重视教育,又尊重教育,既领导教育,又放手教育,从而使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能够理直气壮地说素质教育、搞素质教育,按教育规律办学校,走内涵发展的道路,逐步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切实减少各类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直接干预和接间干扰,坚决杜绝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下升学指标和签定责任状的行为。党委和政府应成为全社会提倡、号召素质教育的首席发言人,引导好社会舆论,管好新闻媒体,为教育和学校营造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
推进素质教育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需要营造一个宽松良好的社会环境。新闻媒体要向社会广泛宣传,正确导向,使人们对素质教育能够正确理解、积极支持,使素质教育逐步成为社会共识和公众需求。各政府机关、文化机构和社会团体,企业、农村、工厂、部队、街道等,应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尤其是综合实践活动和研究性学习提供服务和方便;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音乐厅、体育场所、影院、网络等,应积极为学校实施素质教育提供,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更多、更好、更方便的场所。要形成学校、家庭、社会协作配合、共同参与、全力推进素质教育的生动局面。
2 、推进劳动人事制度与分配就业制度的改革,形成各类人才健康成长的政策导向,构建实施素质教育的制度环境。
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如果缺少政策与制度的支撑与保障,就不可能长久地保持社会价值观的正确方向,就不可能长久地保持良好、健康的社会环境,实施素质教育的长效机制就不可能建立。政策支撑和制度保障的缺失,是造成应试教育、升学竞争长期以来无法根治,学生负担越减越重的关键所在。因此,形成各类人才健康成长的政策导向,构建实施素质教育的制度和政策环境,应是新背景、新形势下实施素质教育的重点社会工程。政策、制度设计的价值取向,要从单一的“学术型”人才观,转向“学术型”与“技能型”并重的多元人才观,要从“学历本位”转向“能力本位”和“素质本位”。当前尤其要在劳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建立与行业组织相联系、学校教育相沟通的国家资格框架。 借鉴澳大利亚、加拿大等发达国家经验,通过建立国家职业资格委员会、各主要行业咨询委员会,以各行业不同岗位不同技术等级的技术要求标准为依据,制定国家行业职业能力标准,形成国家资格框架。制定本行业职业技能认证的具体标准,即应知应会的技能系统,包括能力标准、资格证书和评估指南等方面内容。国家资格框架还包括能力认可制度,包括课程的认可、课程之间的学分转换、能力评价等认证系统。在该认证系统内,各级证书和文凭之间的等值互换关系和连续关系在全国范围内认可,为人才成长开辟多元、通畅的通道。
进一步完善企业用工、收入分配和人才评价制度。 按照资格框架体系进一步规范就业市场和用人单位的用工制度。政府应督促用人单位严格执行国家就业准入制度和相关岗位的持证上岗制度,要求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单位加强劳动执法监察,违者必究。引导用人单位制定合理的人才选拔制度,完善人事招聘制度、培训制度、晋升制度,建立人才凭职业技能资格得到使用和提升的制度。
制定凭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大小确定收入分配的制度。针对目前技能型人才待遇普遍偏低的现状,逐步提高技能型人才的薪资待遇,在企业薪酬构成中应充分测算劳动者职业能力的贡献率,建立科学合理的技能型人才薪酬制度。如在企业工作的技师、高级技师应分别享受中级、高级专业技术人员的有关待遇,使高技能人才与其它相应专业技术人才在工资福利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改变单一的人才评价制度,转向多元人才评价制度;改变重学历、资历的片面的人才评价倾向,转向以综合职业素质和专业技能为核心的人才评价机制。对于技能型人才的评价,应按照统一标准、现场考核、强化督导的原则,通过生产现场的能力考核和工作成果的业绩评定等方法,重点评价执行操作规程、解决生产问题和完成任务的能力。突出对职业院校学生的职业能力评价,使职业院校毕业生在取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建立健全技能型人才培养、使用和成长的机制。 这一机制主要包括: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相互认可和转换机制,人才需求预警机制,从业人员继续学习机制,企业重视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奖励机制等。
建立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相互认可和转换机制。在国家资格框架下,制定国家行业职业能力标准,按标准所涉及的知识、技能及应用范围的要求高低分成若干级别,低一级与高一级证书(文凭、学位)之间建立衔接关系,一定级别的证书与一定层次的学历文凭等值,以学分为载体,建立起职业资格证书与普通教育学历文凭间相互认可和转换机制。不同等级的证书,通过学分逐步积累完成,即学生在取得一级证书之后,再学习几个模块,获得相应学分即可取得高一级证书,在获得某一高级证书后,可直接就业也可将所修学分转入普通高等院校继续学习。构建职业资格证书与学历文凭相互认可和转换机制,沟通了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有利于缓解学生升学考试的压力,营造注重综合素质培养的良好氛围。
建立人才需求预警预测机制。通过建立系统、规范的劳动力预警预测系统,为政府主管部门、教育培训机构、学习者等提供国家和区域经济增长、就业变化和增长预测、劳动力市场趋势以及企业的规模和分布等指标,要特别重视网络在这一机制建立过程中的作用。预警预测机制的建立,为人才培养树立风向标,尽可能实现人才供需的结构匹配和优化。
建立促进从业人员继续学习的机制。一是建立保证劳动者在整个职业生涯过程中接受终身教育和培训的制度框架,加强政府、企业和教育培训机构的合作,促进社会各方面力量对终身教育的参与,为从业人员的终身学习提供可能;二是通过建立个人培训账户(或个人学习账户)制度,加大政府经费补贴力度和范围,降低从业人员接受继续教育和培训的成本,特别是加大政府对失业者和低收入者的资金资助力度,以及接受培训期间必要的时间和工资保障,扩大从业人员学习和选择学习内容的机会。
建立促进企业重视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奖励机制。如通过每年按企业营业额的一定比例提取企业后备职工职业教育经费,对独立举办职业学校的企业全额返还,或通过减免企业所得税的办法,促进企业参与技能型人才的培养。
3、积极而稳妥地推进升学考试制度的改革,形成科学合理的选拔、考试、评价体系,为实施素质教育解除瓶颈和阻碍。
现行中考、高考制度,既倍受关注,又倍受争议,在各种矛盾和问题的交织中,改革举步维艰。无疑,中考、高考是引发升学竞争的直接原因,并由此演化出应试教育的各种表现和行为,成为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瓶颈和阻碍。因此,中考、高考的改革需要坚定不移地积极推进。要彻底改革以分数多少作为升学唯一衡量指标的升学制度,彻底改变分数决定学生命运、分数决定家长金钱、分数决定家庭未来、分数决定学校发展、分数决定教师好坏的价值判断标准,建立一个更科学、更合理、更完善的升学考试制度,形成符合素质教育理念的考试、评价体系,从而真正把教育从分数中解放出来,实现学生、教师、学校的真正发展。
然而,改革现行中考、高考,既需要坚定、积极的态度,也需要稳步、有序、配套推进,否则不仅无法达到应有的目的,还会导致天下大乱。中考、高考虽然只是教育内部的升学选拔制度,但由于直接联接义务教育阶段和高中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和高等教育阶段,决定和改变着学生未来的命运,关系着学生今后一生的成长,因而受到每一个家庭和全社会的高度关注。升学考试制度的改与不改、如何改革,其意义和价值已经完全超出了教育范围,而成为涉及到千家万户,关系社会各方面利益调整和改变的重大社会问题。
更为重要的是,中考、高考“唯分数”、“唯升学”的价值取向,与现行的劳动人事、分配就业制度“唯学历”“唯文凭”的价值取向完全一致,教育内外部的两种政策、制度设计,高度衔接、紧密相联、完全相关。在这种情况下,教育内外部政策制度的改革,如果在进程、方案、措施等方面出现明显差异,无法配套,必将导致中考、高考改革出现“文化孤岛现象”,既得不到外部政策制度资源的支持,也得不到社会心理、社会认知、社会文化习俗的承认,结果必将是退回到原点。因此,即使具有中考、高考自主权的地区和省市,中考、高考的实质性改革也无法单独推进,而更多地受制于现行劳动人事制度和分配就业制度。
同样,由于目前中考与高考制度高度衔接与紧密关联,因此中考与高考的改革也有同步和配套的问题,中考改革进程基本受制于高考改革,决不会因为有了中考命题自主权,中考改革就可以一个地区单独推进,因为这直接关系着这个地区在高考中的利益得失和份额大小。正因为如此,座谈会上有专家提出建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改革中考、高考制度,可以省为单位进行试验。
4 、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改善学校的办学条件,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基本的物质保障。
我国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校际之间、群体之间教育水平差异较大,相当一部分学校办学条件较差,给实施素质教育带来了困难,也成为家长普遍择校的重要原因之一。为此,要全力推进义务教育的均衡发展,加快改善学校尤其是农村中小学的办学条件,配齐配足学校设施设备,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从而为实施素质教育提供基本的物质条件和保障。要加大中央和省两级财政对经济欠发达地区的投入力度,帮助农村中小学改善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要充分挖掘现有教育教学资源的潜能,管好用好现有教学设施和设备,充分发挥现有设施的功能和作用,要合理配置有限的资源,提倡教育教学资源的校际共享。
在改善办学条件中,要高度重视师资队伍的建设,要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优化配置城乡教师资源,要促进不同学校教师获得共同发展。在教育事业规模不断扩大,教育改革日益深入,推进课程改革对教师提出很多新要求的背景下,教师队伍暴露出难以适应的多方面问题。实施素质教育需要高素质的教师。没有教师素质的提高,实施素质教育就只能是口号,就只能依靠加班加点、题海战术、大运动量训练来提高成绩、提高教学水平。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每年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教师培训,全面加强并落实各级各类教师的职后培训,从师德素养、教育理念、教育教学技能等多方面,对教师实行定期的、强制的、有计划的、系统性的全员培训。要高度重视农村中小学教师的培训,要采取优惠政策和待遇使中青年教师、优秀教师能够在农村留得住、安心教、教得好。要采取多种方式和途径加强校际之间教师的正向流动,制度化地加强校际之间、地区之间教师合作、互助和提高。学校要创造宽松的教育教学环境,允许、鼓励教师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探索和创新,追求教学、教育、管理的个性化、多元化、风格化,激发教育教学的创造力,更好地教书育人,实现自身的教育理想。
无论办学条件如何,无论社会压力多大,教育部门和学校都应有自己的良心和底线,都应有自己的理想和信念,都应有自己的追求和目标。各级各类学校要对素质教育坚信不疑、坚定不移,要顶住压力、克服困难,坚持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按照教育规律办学,坚持为每一个学生的发展服务,坚持内涵发展、提高教育质量。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学校更需要提高认识,更需要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更需要有素质教育的理想,更需要以学生发展为本,决不能明知违背教育规律和学生身心发展规律,以伤害学生健康成长,以牺牲教师道德和良心为代价,去追求应试教育。对违背教育规律,加速应试教育和升学竞争的现象,对不执行课程计划、任意加班加点、延长在校时间、加重学生负担的行为,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都不应沉默、暧昧、同情,要旗帜鲜明地管,理直气壮地管,坚决彻底地管,要管到位,要管得住。
5 、加强对实施素质教育的政策引导、立法执法和督导检查,保障素质教育正常而顺利实施。
各地应制订相应政策,将实施素质教育作为评估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作为评比和表彰学校的重要内容和依据,作为师德考核和教师职称评定的重要内容和依据。要大力奖励和表彰实施素质教育好的学校和教师,经费投入、师资配置、特殊政策向实施素质教育好的学校倾斜,以鼓励更多的学校自觉自愿地实施素质教育。
要将实施素质教育的有关重要要求,如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严禁加班加点、题海战术,严禁教师双休日、节假日加班补课等内容,逐步写进《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教师法》等。通过立法程序,使实施素质逐步做到有法可依、依法办事。
建议将素质教育纳入国家督导和省级督导范围,加强对政府素质教育工作的督导和检查,加强对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检查和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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