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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关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二十条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如果劳动者提出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应当订立无固定限期的劳动合同。【变化解读】

  一、关于劳动合同的分类及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定义并无变化;

  二、关于解除合同的法定条件,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解除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事实上是一样的;

  三、关于签订无固定期限的条件:

  (1)取消了“当事人双方同意续延劳动合同的”的限制,既只要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劳动者单方面提出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就必须接受;

  (2)增加了两种必须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形;

  (3)明确了违法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后果(双倍支付工资)。

  【律师建议】

  现行劳动法框架下,用人单位大都不愿意与劳动者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重要的原因是,与劳动合同的解除不同,目前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只能解除而不得终止,因此对用人单位极为不利。

  新法以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为立足点,引导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建立长期和稳定的劳动关系。扩大了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范围,相应设置了及其严厉的处罚。

  另外,新法规定劳动合同到期自然终止也要支付经济补偿金。这样,从用人单位违约成本上看,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将不再明显。

  依照新法,订立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区别可能只有一点:如果用人单位不想继续聘用某个劳动者,只要该劳动者不具备《劳动合同法》第40条、第41条的情况,用人单位将无法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待固定期限合同到期自然终止)。
2楼 2008-01-04 22:47:52
我大概看了看你的帖子,我个人认为现在用人单位不会轻易的和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法这样对劳动者其实是个伤害!我有个大胆的设想:用人单位分两次和一个劳动者签订9年的合同,(共18年,当然不是连续签的,中间让这个劳动者休息一段时间),这样的劳动者付出了青春,用人单位还会继续和他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况且现在那个不喜欢用年富力强的劳动者!中国想要工作的人太多了,为了工作谁会得罪给他发钱的人?不平等合同将会大量出现,而那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不是最大的受益者,受益最大的可能是律师了!
这只是我个人的愚见!不知道对不对,我说这些只代表我个人的意见,没有其他任何的意思!共同探讨,有错的话请告诉我!我的邮箱是jackey-521@163.com.
3楼 2008-01-05 17:13:11
签无固定期合同还不简单,每个月只给你几百元打发打发算了,愿意你就做一辈子,不愿意就走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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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找属于自己的天空~~
4楼 2008-01-05 18:41:23
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如果历史学家的话不错,则世界上的事物可还没有因为黑暗而长存的先例”。
5楼 2008-01-05 20:14:05
为什么不在劳动法上面明确每周每天工作时间:一天是8小时,但一周倒底是上六天48小时是正班,还是上5天40小时是正班,其它算加班!
谁 能告诉我们!为什么国家公务员就上5天40小时每周休大礼拜;而全国的民工99%的都是上6天48小时每周只休小礼拜天?????????????????????????????这些专家学者政府官员企业主为什么在这么一部法律上故意不谈此问题:这些人都在担心怕什么????????????????..........
6楼 2008-01-05 21:05:52
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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尽情地感知每一件事情。
7楼 2008-01-06 11:41:22
支持4楼说的,我们基本没有周末的,一周7天都要上班可是哪里有什么加班费啊
8楼 2008-01-06 11:45:42


强烈支持4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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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楼 2008-01-06 13:28:53
我大概看了看你的帖子,我个人认为现在用人单位不会轻易的和劳动者建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新法这样对劳动者其实是个伤害!我有个大胆的设想:用人单位分两次和一个劳动者签订9年的合同,(共18年,当然不是连续签的,中间让这个劳动者休息一段时间),这样的劳动者付出了青春,用人单位还会继续和他签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吗?
况且现在那个不喜欢用年富力强的劳动者!中国想要工作的人太多了,为了工作谁会得罪给他发钱的人?不平等合同将会大量出现,而那个时候劳动者可能不是最大的受益者,受益最大的可能是律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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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2008-01-06 13:45:22
·····
11楼 2008-01-06 14:23:01
无固定期限害人牙。单位同时一起走的几个人,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就没有补偿金,没有签的就有。单位说没有签的是期限到了不续签合同要给补偿金,我们无固定期限的是跳槽跑了,没有找我们要赔偿金都是好的!!!!我就这样白白给国营单位干了14年牙。我93年大学毕业带干部指标分配到单位,单位收入太低,又没有合适工程,不走没有办法养家牙!!!
12楼 2008-01-06 14:33:12
我们强烈要求多点时间休息!!每周上40小时.我们这些劳动大军推动了GDP,却没有得到应有的回报!
13楼 2008-01-07 19:50:06
劳动者到底签无固定期限好,还是有固定期限好哟!!!!我在以前国营单位签的无固定期限,和几个同事一起离开单位了,他们是有1年合同一签,离开的时候有补偿金,而我是无固定期限,没有补偿金。
14楼 2008-01-07 19:55:35
签了固定期限也没有用,特别是对有一定技能的人,老板专门请了律师来给我们说,签了无固定期限,如果老板不想要你,马上把你从高的职位降到清洁工,工资也从1万一个月降到600一个月,你做你在这里还做得下去吗,你只有主动辞职,这样你还是没有补偿金,而签有固定期限的合同,你可以熬一下等到合同期满拿补偿金。这个时候拿的补偿金是按一个月1万算??还是600算???还是平均算?????这样的说法对吗???????
15楼 2008-01-07 21:25:30
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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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楼 2008-01-08 19:29:49
为什么不在劳动法上面明确每周每天工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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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长得难看,请打110,关起来算了;如果你身材不好,请打120,去医院看看;如果你脾气不好,请打119,灭下火;如果你觉得自己漂亮,请打我手机,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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