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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劳动法即将实施,眼看我们普通劳动者的权益将会得到更好的保障.但是就在昨天(07.12.25)厂里突然通知说要重签合同.这是为什么?我们是国营大厂,厂里工人分白领,正式工和劳务工.其中劳务工最多,大约有三万多,是干活最累,拿钱最少,保障最低的族群.我们这个小子公司是要重签合同,而另外一个子公司得到的消息更可怕,说是工作满八年的工人将会劝退厂,退厂后可以再重新进厂工作,按新员工算.重签合同的时间就是27号.这个消息来得太突然,大家都不知道厂里要规避新劳动法的哪些条款,也想不出对策来.想来网上查查资料,却没有关于新法的文章,所以我在这里向大家求助,请大家帮我分析一下,厂里在这个时候重签合同或是工龄买断劝其退厂这些举动,究竟有些什么企图?我们这些弱势群体该怎么维护自己的权利?

  对于工作满八年劝其退厂或辞退的,实在是伤害太深!因为一个人在一个单位心甘情愿干上八年之久的,一般都是打算在这里干一辈子,对工作有太多的热情和太深的感情!更重要的是,八年时间的工作,把人生中最美好的青春和最大的激情都绽放在了这份工作上,如今却要被逼离开,青春不再,欲要再就业,年龄已成为障碍,叫大家今后该怎么办?我们长虹初进厂时,都是签一年期合同,合同满期后不再签,默认为顺延,也就是说,签了一次合同后,我们工作了八年,如今要重签合同,对我们来说是一种什么样的伤害?如果赶我们走,让我们今怎么办?

  所以请求各位懂法的网友们,帮我们分析一下公司这么做的意图,并给我们支个招,教教我们如何维权!说得越详细越好!

  先行谢谢各位了!
  本贴于 2008-01-02 21:06:03 被【战ㄨ士】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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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梨花素, 故着衣衫白
2楼 2007-12-26 09:35:40
  再补充一件事:有一个同事请假回山区老家看父母,假期到了该返厂工作的时候,却遇上了暴雨,冲毁了公路,没法按时返厂上班,而且没有通讯设施,没法打电话请假,给果是超过假期十天才回到厂里,他被厂里开除了.说他旷工!当月的工资也一分没有.按厂里规定,超过三天没来上班也没请假的,按旷工处理,一律开除并永不再录用.

  很想知道,这件事公司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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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梨花素, 故着衣衫白
3楼 2007-12-26 11:01:18
如果是因为不可抗力,公司不可以以此为由开除他。
暴雨冲毁公路是典型的不可抗力。
我是一个读法律的学生,仔细研究新的劳动合同法后我再给你一些建议吧。
希望能对你有帮助。
4楼 2007-12-26 11:22:44
第十四条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这一条是一个新的重点,我想你的老板可能是从这点出发。
5楼 2007-12-26 11:26:50
为何如今年年六月都下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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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生總要搏一次
6楼 2007-12-26 11:30:52
希望我们的和谐社会再制定一部制裁规避新劳动法的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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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先生曾经说过:“如果历史学家的话不错,则世界上的事物可还没有因为黑暗而长存的先例”。
7楼 2007-12-26 18:07:20
  谢谢各位的留言!我想,我们老板可能想规避的就是满十年的"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为我们很多人都工作了好几年,离十年快近了,此次合同一签,到时候老板再找个借口赶我们走,我们多年的努力就白费了.其实我们子公司成立刚三个月吧,这次签合同等于是与子公司签,那么我们以前那八年都算泡汤了,没有工龄了.

  一直觉得我们子公司的老总是个很为劳务工作想的好人,只是这一次,不知道他心里的真实想法.毕竟,工人的工龄越长,享受的待遇就越高,这对公司的经济来说,是一笔负担.我们担心的,就是工龄被清零.别的子公司居然放出风声来说要把满八年工龄的工作裁掉,太可怕了.比较起来,我们子公司的老总算是最仁慈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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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梨花素, 故着衣衫白
8楼 2007-12-27 09:23:27
今天厂里统一要求签合同了,是按旧劳动法签的,大家没办法,全都签了.该怎么办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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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爱梨花素, 故着衣衫白
9楼 2008-01-05 10:12:27
建议根据你自己的情况仔细学习新法!
http://bbs.news.163.com/bbs/shishi/43021388.html
可能对你会有点帮助。
10楼 2008-01-05 10:15:47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11楼 2008-01-05 10:26:44
企業的這種行為是違反勞動法的. 一個員工, 只要曾經在工廠工作過, 重簽合同也不能抹去以前的工作年份, 如果公司重簽合同, 便舊的工作年限沒有算進去, 可以去勞動部門反應, 屬違法行為.
12楼 2008-01-05 10:32:58
【回复 2楼 冷花魂 】:
  再补充一件事:有一个同事请假回山区老家看父母,假期到了该返厂工作的时候,却遇上了暴雨,冲毁了公路,没法按时返厂上班,而且没有通讯设施,没法打电话请假,给果是超过假期十天才回到厂里,他被厂里开除了.说他旷工!当月的工资也一分没有.按厂里规定,超过三天没来上班也没请假的,按旷工处理,一律开除并永不再录用.

  很想知道,这件事公司合法吗?

......

即便是開除, 員工的工資也一分不能少. 而且要當面一次付清. 這種作法也是違法的. 各位員工都屬於弱勢群體, 要學會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 我們廠的老板主很害怕勞動部門的人, 員工離職不批准, 一個電話勞動局就來了. 馬上就搞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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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楼 2008-01-05 10:37:44
勞動法第十四條第(一)章節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的,連續訂立二次因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可以簽無固定勞動合同.
在央視經濟頻道 馬兵讀報里我記得有說過,如果在新勞動法實行前公司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或把工龄清零后再重新訂立勞動合同.但勞動者只要是還在原公司工作的即工齡清零了也同樣得要算上以前的工齡.除非此勞動者離開了原公司.
14楼 2008-01-05 10:49:02
新劳动法是出台了,劳动全同也被迫签了,但跟没有签一样..
1.每一个月休息一天.
2.全厂的工资都是1000元,因为每人工资不一样,很多人为了这一点都不想签,但厂部通知不签就走人,而且以前的全部工龄为零......
3.连厂部代表与我们签合同的人都跟我们说合同是假的,到时工资还是跟老板私下协商的.
惨呀..................没有人管的,干脆就不要制订新的劳动法!!!!!!!!怒,再怒....
16楼 2008-01-05 11:10:26
【回复2楼 冷花魂 】:
此舉嚴重違法,請去當地勞動部門上告
17楼 2008-01-05 14:46:18
总感觉这<<法> > ,稍微有点不太合理,在劳动者角度考虑得太过了点,企业主角度考虑了稍微有点少.
18楼 2008-01-06 13:53:31
我去年一年办了11起劳动纠纷的案子,全部胜诉!只是手续太复杂,程序漫长。
战胜这些不法企业是完全可能的,重要的是劳动者要团结,相互合作。
要是在北京,或许我可以帮助你!
21楼 2008-01-07 22:03:28
受压迫的阶级兄弟们团结起来
英特拉维拉尔雄回来临的
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
只有靠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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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我沉默但现在我不在沉默
22楼 2008-01-08 13:10:11
  2008,新年到,劳动法来帮人民……

  本以为新的一年有新的开始,可没想到新年伊始,我却在维权路上彷徨——

  铺天盖地的新劳动法宣传,让人真是人心鼓舞,有法律做武器,再说也该有保障了吧,可万万没有想到——

  惠民帮扶中心真漂亮,工作人员好热情,我咨询你一下,倍受鼓舞,于是鼓起了勇气,打通了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人员提供的乐山市劳动监察举报电话:2138517(这是网上查到的公布出来的全国劳动监察举报电话)接电话的工作人员对我反映的情况很吃惊(也不知是假作吃惊,还是真吃惊,因为去年我们厂就因工资问题得不到解决,采取过非常规的手段,大多数人都到马路上阻断交通来要求涨工资,真是不把事情闹大就没人管)然后叫我打另一个电话2105462,说该他们管,我打通后,对方叫我亲自去(如果我敢亲自去,我还花电话费干嘛,惠民帮扶中心工作人员提醒过我,不要提供真实身份,否则,工作就丢了)

  我这举报不成,谈何维权?要维权就只有打官司一条路吗?那样劳动者只得用失去工作来作为代价吗?

  劳动者维权为何这么难?

  我遇到的问题是:在乐山三九长征制药厂上班,一起上班的同一岗位有签订全日制合同的,有签订非全日制合同,而工作一样,工资和待遇却不一样,经过咨询,这是企业在逃避法律责任。

  看到本地论坛有人发帖,内容是:

  抗议市劳动监察大队与企业勾结,置我们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本帖被lsxww执行锁定操作(2008-01-01)

  抗议市劳动监察大队与企业勾结,置我们的合法权益于不顾~!

  我是年初加入摩尔春天工作的,签合同的时候明明说是要给我们买社保的,但直到现在也没有兑现,理由居然是说我没有把档案转到公司来!这个说法根本就是不合法的嘛!

  我有些同事尽管是费了好大力气把档案转来了,公司也只肯给她们买养老保险,其他的说是一概不管。

  摩尔春天完全没把国家法规强制要求用人单位必须给员工购买“五险一金”的规定放在眼里。

  但最令人气愤的还是之前我们也有同事向市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过这个情况,却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中间倒是听说来过人,还和公司领导们一起在红利来吃过饭,但从那以后就没了下文,明显是得了好处就不管事了。

  这难道是作为劳动者权益维护者的职能部门该有的行为吗?

  强烈要求市劳动监察大队依法作为,监督摩尔春天停止违法的行为,依法给我们足额购买社会保险,并补齐之前少买的部分!!!!

  具体地址:http://bbs.leshan.cn/read.php?tid=31167还有很多不可理解的内容。

  为什么明摆着的事实就是没人管呢,或有人管就是得不到解决呢?是谁在不作为?

  
23楼 2008-01-16 00:12:42
主题:新劳动法会保护我们的权益吗?愛魜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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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1032分钟
发表:47篇
个人信息
新劳动法会保护我们的权益吗?
我们是2000年与原单位(四川石油管理局南充石油机械厂)有偿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在2005年,企业遵循国家政策,解决下岗失业人员,我们买断人员中有一部份人就与南充东方国际营动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书》一年一签,共两年至2007年12月31日。派遣到四川石油管理局南充公共事物管理中心上班。
新劳动法于2008年1月1日实行。现在东方国际劳务限公司强行与我们签订《非全日制用工协议》,协议上没有法人公章,盖的是财务公章,这种做法是否与劳动法相违背,请熟悉劳动法的朋友为我们做出正确解答。
签订合同与协议见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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