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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事件一:7月1日傍晚,广东顺德一女司机在十字路口等绿灯时,被敲破车窗玻璃抢走了20万元,这位女司机沉着应对,先是高速追赶迫使一名劫匪被摔下摩托车,之后再逆行撞倒第二名劫匪,当场夺回被抢的20万元现金。

  事件二:7月13日凌晨5时,广东佛山市顺德区一位36岁左右姓龙的女司机,在自己车库门口开车出来后,被早已埋伏好的三名劫匪抢去1万多元现金。劫匪得手后迅速坐上一辆摩托车逃窜,没想到龙女士随即快速启动汽车追上,过程中劫匪一死一伤。

  不到一个月的时间,仅网络报导的此类事件就有两起,全国诸如此类的案件又会有多少发生?有多少女性遭到这样的伤害我们不得而知,有多少穷凶极恶的飞车党现场遭到报应我们更无从调查,但显而易见,劫匪得逞的应该还是大多数,象两事件中俩女司机的作为并成功的少之又少,正因如此,女事主在我们眼里成为不折不扣的英雄!一时间众说纷纭,意见想法看法多多,案件还未有结论,更多的唇枪舌剑还在交锋,种种社会剧目仍在继续上演...

  不管法律怎么定义,案件如何结案,我都义无反顾地举起支持两位女司机的双手(举一只已经不足以表示重视~),因为在这个社会上,我们看得太多为非作歹、伤害无辜,看得太多事主受害后的惨状,甚至是吃哑巴亏后的无奈,那些可恨的飞车党之所以日益嚣张,恐怕与他们作案频频得手而依然逍遥法外不无关系,我们也不否认公安机关的有力打击也会使他们不至于太明目张胆,但和这两起事件相比,其影响力和对广大人民群众的启迪是远远不够的!我们的社会需要的正是这种见恶必杀、有仇必报的勇气和行为,忍气吞声只能导致罪恶泛滥、群奸肆虐!

  本人认为:当我们的合法权益受到伤害,自量能力不足时还是要尽量保全生命及身体安全,事后一定要尽快向公安机关报案立案,争取尽早将犯罪分子捉拿归案;有能力对现行犯罪进行打击还击时,请鼓足勇气捍卫我们自己的利益甚至生命安全;当不法分子得手后喜形于色并准备或已经呼啸而去时,在有能力的情况下不妨愤而追击勇敢讨还公道!不要客气,直接搞他个人仰马翻;结果只会是正义得到伸张,犯罪得到遏制,还直接节约了公安部门的办案成本,节省了广大纳税人的税金,更主要的是锻炼了自身的勇敢和坚强,从另一层面证明了巾帼不让须眉的确切含义!

  我想对两位勇敢坚强的女士说:你们做的对!做得好!广大的人民群众(尤其是广大正义的网友们)是支持你的!你们就是不折不扣的英雄,你们的行为不仅仅是正当防卫,而且是对犯罪分子最好的震慑和打击!社会需要你们这样的榜样!

  最后还想对事件中由可恶可恨转变为可悲可笑的飞车党人说:人穷不能志短更不能自毁,多行不义必自毙是自古以来颠扑不破的真理,记住陈毅元帅的话吧---手莫伸伸手必被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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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说不代表我没想法~~既然说了~这就是我的观点~!

恭喜!本帖被柠檬儿ぺ@-qcVF 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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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楼 2008-07-15 01:56:22
该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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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是小猫处处留香 天天睡到天黑的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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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楼 2008-07-15 09:47:33
再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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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个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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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楼 2008-07-15 12:05:59
是啊!致敬!绝顶!!
要是广州市民,不,全广州的驾驶员都像您那么彪悍,广州早成模范文明都市了!
5楼 2008-07-15 15:38:03
该撞!撞死一个少一个!!撞死二个,少一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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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楼 2008-07-15 21:12:41
感谢大家的跟帖支持!~~这就是正义的呼声!~~这就是正义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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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说不代表我没想法~~既然说了~这就是我的观点~!
7楼 2008-07-17 20:03:10
向女司机致敬!佩服她!
8楼 2008-08-10 14:27:57
女人不是好惹的,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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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楼 2008-09-04 11:0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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