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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黑砖窑”为代表的非法用工

  【不受保护原因】非法窑主非法用工,"资"与"劳"方均属非法。

  ●1500万保姆

  【不受保护原因】雇主不是用人单位,家政服务员无法得到保护。

  ●190万保险推销员

  【不受保护原因】严格来说,推销员与保险公司的关系是符合劳动关系的定义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的,以劳动给付为目的的权利义务关系。

  ●以央视为典型的编外用工

  【不受保护原因】劳动合同法颁布后,相当数量的大型企事业单位可能会选择劳务派遣公司解决用工问题。这种模式对于劳动者存在风险——比如单位如果不想用某位员工,他不需要解聘他,而只需将其打回劳务派遣公司。至于“栏目聘”的人员,与黑砖窑的非法用工等同,不受劳动合同法保护。

  ●自由职业者

  【不受保护原因】自由职业者与用人单位相比,往往势单力薄无法抗衡,遇到意外,大多只能自认倒霉。> > > > > 详细

  

  深圳华为7000员工集体辞职事件,在前段时间闹得沸沸扬扬,如今余波震荡到整个珠三角。随着明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实施日期的临近,搭上清退员工末班车的企业越来越多。为此,广州市政府部门更出台紧急文件,防范企业“抢闸”炒人,即使是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关系的,超过20人就要纳入劳动部门监控视野。

  你的职业受劳动法保护吗?你或者你的亲属、朋友所在的企业最近有做出“抢闸”炒人的举动吗?大家举报这些无良企业吧!!!!!
  本贴于 2007-12-19 11:40:29 被【一行白鹭上青】修改

恭喜!本帖被一行白鹭上青@-wrV- 推荐。

2楼 2007-12-18 16:26:06
那,除了这5类劳动者以外的真能收到劳动法的保护吗?
4楼 2007-12-18 18:12:20
在有钱人眼里,法律只是钱的奴仆
5楼 2007-12-18 18:44:53
请问这五类人受什么法律的保护?
6楼 2007-12-18 19:29:29
不只有这五类!!看来劳动法只是一张画皮,给刻薄的资本家包装而已。
7楼 2007-12-18 20:41:23
1。非法雇佣关系。2。雇佣关系。劳务合同。3。民事代理关系。委托代理合同。
4。与派遣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5。民事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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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楼 2007-12-18 21:09:34
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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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____|我要杀光所有人类﹎﹎﹎﹎﹎﹎﹎﹎﹎所有人类····﹎﹎﹎﹎BENDER﹎﹎﹎﹎﹎﹎﹎﹎﹎﹎﹎﹎﹎﹎﹎﹎﹎﹎﹎﹎﹎﹎﹎﹎﹎﹎﹎﹎﹎﹎﹎﹎﹎
9楼 2007-12-18 21:11:42
现在流行“临时工”。象电信、移动、电力、石油等垄断的国有企业,正式工就是主人,真正干累活的,都是临时工,这种现象甚至发展到了机关、部门。既然有这个工作岗位的要求,为什么就不给编制,这么多的非编制人员的工资又是从哪里合法取得和支出的。
10楼 2007-12-18 21:13:21
我们是深圳观澜恒辉制品厂的员工,12月14号老板宣布明年将不再续约,我们绝大多数已做了十多年,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却遭清退,全厂50人,栽员35人,三个部门被一锅端,南方都市报已在17号进行过报道.今天相关部门来厂和老板协商,却说老板这种行为合法,法律是什么?是为了保障我们还是为了让我们失业?又没赔偿又没了工作,连讨个说法的地方也没有,广州已出台了一个紧急通知来制止这种突击栽员规避新劳动合同法,深圳呢?那些官员们在干什么?在支持老板们的这种行为
11楼 2007-12-18 21:14:47
我是自由职业者
所以现在惨了!做了事没钱拿了!
12楼 2007-12-18 21:26:40
【回复 10楼 zh710501 】:
我们是深圳观澜恒辉制品厂的员工,12月14号老板宣布明年将不再续约,我们绝大多数已做了十多年,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却遭清退,全厂50人,栽员35人,三个部门被一锅端,南方都市报已在17号进行过报道.今天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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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的通知能等同于法律吗?

13楼 2007-12-18 21:58:41
pi i ???????
14楼 2007-12-18 22:08:00
【回复 10楼 zh710501 】:
我们是深圳观澜恒辉制品厂的员工,12月14号老板宣布明年将不再续约,我们绝大多数已做了十多年,现在新的劳动合同法实施在即,却遭清退,全厂50人,栽员35人,三个部门被一锅端,南方都市报已在17号进行过报道.今天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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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参见《劳动合同法大讨论 》:http://qun.51.com/utopia
17楼 2007-12-19 01:52:27
楼上真是慧眼啊。
同时我也怀疑这篇文章是制造舆论以推动租金上涨。说据我所知,房租并不是每个月都涨,而作者故意夸大,为涨房租制造舆论外,也为明年房价上涨做准备(房租上涨可推动房价上涨),真是司马昭之心。

2005年,住深圳罗湖区清水河玉龙村,三房一厅700;
2006。12-2006。4,住深圳西丽官龙村,两房一厅,600;
2006。5-2007。8,住深圳福田区福田村两房一厅1550,房东在年终涨到1650,2007。5月涨到1750, 说2007。8月还要涨,我就搬到现在这里(这里涨价都是合同期内涨,即违反合同地涨)
2007。8-今,住深圳梅林关外四季花城附近的南坑村,两房一厅680(这里水电费与以前其他地方比,多了近乎一倍(真黑心)(这里只签了半年合同,合同期内不涨)(因为这里住的劳动工多,如果违反合同涨,容易引起暴力事件,房东怕;而以上住的地方,房东在合同期内涨,由于都是白领,怕事,房东就肆无忌惮)。
每搬一次家,房子就变小了。


所以,做人要霸气一些。按法律来说,合同期内,房东是不能涨价的,否则是违反合同的,即是违反合同法的,是违法行为。而实际上,白领聚居区,房东涨价基本上都是合同期内单方面涨的;而劳务工聚居区,往往却是合同期满后,在续签合同时涨的。究其原因,白领没霸气,房东不和你白领讲理,你要和他讲理他把你赶出去;而劳务工就不同,打架谁怕谁啊,我不揍你房东算你走运,这样的人房东还敢惹吗?
这个弱肉强食的社会,要生存就要有些霸气,道理是用拳头去讲的,不是用嘴巴去讲的——当然如美国、二十年前的中国等文明社会例外。
包括现在劳资纠纷中屡屡出现的不和谐事件,专家律师们总是苦口婆心地劝大家走法律程序。走得通吗?走得通会那么多事儿吗?我做了十多年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太明白其中的内幕了。(详见我的51博客群,后缀是utopia的那个)
18楼 2007-12-19 08:36:14
【回复10楼 zh710501 】:
情況如果真是這樣,那這個老板也太黑心了,真的是奸商
20楼 2007-12-19 09:36:18
我是劳动者,为什么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21楼 2007-12-19 09:51:24
请问,这五类被作为人看待没有?!
22楼 2007-12-19 10:08:32
我是长安涌头塑胶厂的一名员工,我们这里没有底薪,压工资达40天,递上辞工单老板不批,不批就意味着40天的工资拿不到了,以前厂里走的员工都没拿走压的工资.请问劳动法为什么在这里竟连个屁都不如.新劳动法真能实话吗?

23楼 2007-12-19 10:11:00
很不幸,我是五类人当中的一个~!
24楼 2007-12-19 10:28:21
建议那个什么“一行白鹭上青”不要上那么多网,抽点时间读读《劳动合同法》等。。。。。。不懂装懂......丢人现眼!!!!!!
25楼 2007-12-19 11:23:14
新劳动法只是纸上谈兵而已,这么多的小公司,黑工厂啥时候落实过,还不是照样如此!基本工资都得不到保障.还在压工资.找谁说理去!!!
26楼 2007-12-19 11:46:15
如果公司不给你劳动法,你怎么受到保护,除非你不干了,去投诉!
27楼 2007-12-19 11:46:21
现如今还有什么法律.法律对于大多数的外地务工人员来说,简直就是海蛰蜃楼!!根本没有发挥作用!!每年修定那么的法律有什么用?对那些一手遮天的人来说,就如同废纸一张!!苦的还是那些生活在最低层的人们,在公司、企业也一样!!
都搞不懂到底什么才是"劳动法"??当管的整天在干什么?
越想越气愤!!
28楼 2007-12-19 11:50:59
我是劳动者,我为什么不受劳动法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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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做最好的 ~ 只做好自己的 宁做草原上奔驰的狼 ~ 也不做笼子里美丽的老虎.
29楼 2007-12-19 11:52:05
劳动法只是一张画皮,给刻薄的资本家包装而已
30楼 2007-12-19 11:52:20
去哪里投诉?就算投诉了也是石沉大海,无声无息!1

想靠自己的双手去赚些钱简单地生活怎么就那么难??
31楼 2007-12-19 12:21:45

吃饱穿暖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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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单纯的一个 ---小光棍
32楼 2007-12-19 12:26:47
世界没有公平的事多了,不需要激动.工作没了再找吧,每个人都为了自己利益,没什么大不了的!!!!!!!!!!!!111
33楼 2007-12-19 12:27:06
劳动合同法最终没有改变劳务工的命运,劳务工依旧受企业的剥削,受企业的压迫,企业只是把劳动合同法当作改变剥削和压迫劳务工方式的工具
34楼 2007-12-19 12:41:24
一个不懂法律的民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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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楼 2007-12-19 13:19:31
无语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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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北骑墙
36楼 2007-12-19 13:26:03
真能享受到劳动法吗,除非不在那公司不干了,否则,就被炒掉